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企业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以及房地产企业投资性房产是什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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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里的“投资性房地产”属于“长期投资”吗
1、投资性房地产属于投资性资产,投资性资产是指长期储蓄、保险金、股票、债券、基金、期货等以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性货币或票据。是用来进行投资的那部分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2、而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既不属于股权投资,也不属于债权投资,不属于对外投资的范畴,而是纯粹的对内投资业务。因此它也不完全符合会计准则中的“投资”内涵。
3、一: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只有在购入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的,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加以确认。
4、年新会计准则取消了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按持有目的分别计入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1)长期投资。长期投资是指将资金投入不可能或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资产,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2)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吗
投资性房地产转自用的固定资产是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准则,就相当于把投资性房地产处置了,用处置(换出)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换入的入账价值。
一,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常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相互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不涉及的交易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企业合并的交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的交易及其他不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交易等情况。
或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和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高于25%(含25%)的,视为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准则的规定。
无形资产等的,换出存货的企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选项C,银行承兑汇票属于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资产;选项D,交换的资产均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但涉及到的补价比例超过25%。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准则
第十六条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采用新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计价与国际准则接轨,更加方便了国际投资者横向对比国内、国外企业的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一条规定: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企业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余额。
该房地产会计准则出台的背景与固定资产和存货的区别分别如下: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投资观念的改变,有的企业将投资房地产作为一种主营业务,有的企业兼营房地产投资,有的主要是以房地产的增值而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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