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融资租赁和投资性房地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融资租赁和投资性房地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房可以用融资租赁的方式买吗?可行性强吗?
(1)按揭是一种买卖交易,买者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租赁行为,尽管承租人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但从法律上讲,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所有。
(2)融资租赁和按揭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所有权属出租人所有,租赁物作为长期应收款;承租方计入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按揭购买的物品归买主所有,因而列入买方的资产负债表并由买方负责摊提折旧。
(3)上面两条导致两者在税务待遇上也有区别。融资租赁中的出租人可将摊提的折旧从应计收入中扣除,而承租人则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在按揭交易中则是买方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买者还能将所花费的利息成本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此外,购买某些固定资产在某些西方国家还能享受投资免税优惠。
(4)在期限上,按揭的付款期限往往低于交易物品的经济寿命期限,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限则往往和租赁物品的经济寿命相当。因此,同样的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较采用按揭方式所获得的信贷期限要长。
(5)按揭不是全额信贷,买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贷款的—部分;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全额信贷,它对租赁物价款的全部甚至运输、保险、安装等附加费用都提供资金融通。虽然融资租赁通常也要在租赁开始时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但这笔费用一般较按揭交易所需的即期付款额要少得多(例如在进出口贸易中买方至少需现款支付15%的贷款)。因此,同样一件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提供的信贷总额一般比按揭交易方式所能够提供的要大。
(6)融资租赁与按揭交易在付款时间上也有差别。后者一般在每期期末,通常在按揭之前还有一宽限期,融资租赁一般没有宽限期,租赁开始后就需支付租金,因此,租金支付通常在每期期初。
(7)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通常留有残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对租赁物任意处理,需办理交换手续或购买等手续。而按揭交易的买者在规定的按揭后即拥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处理之。
(8)融资租赁的对象一般是寿命较长、价值较高的物品,如机械设备等。
1、其实房地产能不能作为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的租赁物还存在较大的争议,虽然新的司法解释没有直接否定房屋等不动产作为租赁物,虽然在实务中很多把房屋作为租赁物。其他国家是很少把房屋作为融资租赁关系中的租赁物。因此,首先要解决的障碍就是法律。
2、融资租赁的一个很大特点是帮助企业、个人进行生产。给个人住房做业务,和这个特点不符。就像银行放贷款一样了,并且没有看到比银行按揭贷款更有优势的地方。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也不多,也得去找金融机构借钱,成本不小。
3、采用什么方式呢,回租的可能性不大。那就只能直租,从开发商那里买房,再租给买房的人。这时候买房人会认为花了不少钱,产权还不是自己的,就是个租房,意愿也不大吧。
4、去库存要考虑的是房屋供给、房屋需求方面的平衡,在于控制供给,刺激需求(给予贷款优惠等),而不是单单增加一个购房渠道可以解决的问题,也解决不了。
5、当然了,谁知道呢,从鼓励创新的角度,真出现了也有可能。比如银行如果已经没有意愿提供购房贷款了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融资租赁和投资性房地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融资租赁和投资性房地产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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